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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過的「港區國安法」無論在刑度或寬度方面都比預期大,非港人或是不在香港犯案都適用,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此外,只要是被認定「煽動」分裂國家,就可以入罪,但所謂的煽動其實定義非常寬泛。換句話說說,根據新實施的「港區國安法」,組織「台獨」、即使是在台灣都可能適用。同樣的,一個外國人在外國行使當地的言論自由,主張港獨,在香港也可能會被抓。
另外,根據「港區國安法」規定,只要「犯罪的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特區,就會被認定是在香港犯罪;香港永久居民或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團體,即使在香港以外的地區犯下這部法律規定的罪刑,也適用。
同樣的,非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的地方,針對香港犯下此法規定的罪刑也適用。不具備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者違反港區國安法,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無論如何,港區國安法的頒布與實施已經在香港造成人心惶惶,對台灣民眾來說,這部法律同樣也會帶來嚴重的人身安全威脅,未來,台港是否還能正常交流?台灣人民入境香港會成為李明哲第二嗎?另外,對需要庇護的港人,台灣如何伸出援手?今天節目我們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系兼任副教授曾建元曾建元探討這個議題。
Rti 中央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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