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優先利潤,勞工有權不賭命;天災請假被刁難,此刻立法免爭議。』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30日率領超過30位空服員到勞動部抗議,他們批評,儘管勞動部設有「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但當地方政府宣布放假,勞工仍然要面對雇主的刁難。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廖以勤舉例,空服員等交通運輸人員常被資方以「公共運輸責任」為由綁架,上次瑪莉亞颱風來襲時,儘管公司提供天災假的選項,但同時也要求組員提供「交通中斷」、「有明確安全之虞」等相關證明,否則將更改組員假別、取消全勤或選班等權利。廖以勤說:『(原音)這些種種充滿惡意的修惡的天災假申請條件,就是在告訴申請天災假的組員,未來你遇到颱風天時,你要去申請這個假別時,都會天人交戰,心裡就會猶豫,我是不是乾脆出來上班,賣命上班好了。』
他們認為,颱風天引發的勞資爭議再再凸顯天災假立法的急迫性,呼籲政府應盡速完成天災假立法,給予勞工明確不出勤的權利。
勞動部條件司專委王金蓉則回應,天然災害給付要點雖沒有強制力,但仍然可以依個案用勞基法裁罰。例如要點上有明確規定,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若有違法,勞工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用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處以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至於天災假立法,王金蓉表示,天災發生不能歸責於雇主,目前各方意見分歧,還須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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