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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民併金管會列4大條件 估6家有機會

  • 時間:2018-07-25 05:4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民民併金管會列4大條件 估6家有機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8日舉行107年新春記者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向媒體說明106年施政成果。
(圖:中央社)
金管會今天(25日)將邀集業者與會討論民營銀行併購,同時,金管會也公布買方的4大條件,包含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國際布局能力以及企業社會責任,業界推估僅剩國泰金等6家合規。
其中,資本充實是指取得控制性持股25%後,雙重槓桿比需低125%、集團資本適足率須符合100%法定最低標準。
其次,經營能力佳部分,則是指近3年經會計師查核的合併報表需沒有累積虧損,以及近3年度的ROE(股東權益報酬率)和ROA(資產報酬率)平均數屬同業前3分之2水準。
第三,具國際布局能力是指金控旗下子公司得在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設有營業據點,營業據點不含辦事處,且其中1個營業據點經營業務超過5年。
第四,企業社會責任良好,是指是前一年度公司治理評鑑屬前35%,還得提出深耕社會責任具體事蹟。
金融高層表示,由於金管會對於本次金融整併已先排除公股行庫,因此,16家金控中,僅11家民營金控符合資格,再加上金管會設下的4大條件,符合買方資格的金控恐僅剩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元大金以及開發金共6家。
為鼓勵金融業整併,金管會6月中曾表示,本次金融整併有三大原則,首先,必須以金控為主體,首次參股比率可由25%降到10%;其次,開放非合意併購;第三,不碰觸公股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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