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新北市府環保局長劉和然及委任律師陳憲政,今天將訴願書封緘後,直接由環保局副局長王美文及律師親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完成提起訴願程序。
劉和然在記者會表示,自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通過後,愈來愈多學者、專家、環團及民眾,提出不宜興建的理由,但從未被採納。
劉和然說,北台灣的環境負荷、人口數及社會現況等,與12年前初次辦理環評的時候,差異很大,當時沒有人關注細懸浮微粒(PM2.5)及對健康的影響,也沒有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法,更沒有近期關注的重金屬議題,生態調查也都是舊資料,許多理由都足以重作環評。
他表示,日前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修法的目的在期望加速改善台灣空氣品質,也加強管制生煤燃料;但同樣的政府卻又要興建違反世界禁煤、減碳趨勢的燃煤電廠,是自相矛盾。
劉和然說,環評結果已定,新北市府為捍衛環境及民眾健康,只能採取訴願、行政訴訟,希望中央能拿開介入環評的那隻手,撤回深澳燃煤電廠開發案。
委任律師陳憲政代表義務律師團說明訴願理由,他表示,新北市府所提出深澳燃煤電廠將對空汙、健康及生態造成的實質影響,在環評過程中沒有被充分評估與討論,且程序存在許多重大瑕疪。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