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希望進一步吸引外國專業人才及中階外籍技術人力,不過,「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31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批評該法只是在打假球。移盟指出,一旦開放這些外籍人才來台長時間居留,他們就很有可能成為我國配偶,但現行「入出國及移民法」有關婚姻移民的規範仍有諸多限制,尤其是針對包括新南向國家等21國設有婚姻境外面談制度,根本是嚴重歧視。
此外,根據現行移民法規定,我國駐外單位一旦在依親簽證上加註「不准延期」或「不得從停留轉居留」,移民家庭就會被迫分離,但外交部並非審查是否真有婚姻關係的權責單位。且現行移民法規定離婚或受家暴的外配想要在台灣繼續居留,必須有子女監護權、須扶養未成年子女或有家暴令等,種種歧視制度皆不合理。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夏曉鵑呼籲政府修改移民法,刪除各種不合理、歧視的規定,才能真正吸引外籍人才。她說:『(原音)在我們的移民法23條裡面,明文規定如果他被註記不得轉居留,他是沒有辦法留在台灣的,那我們覺得這個是權責上有問題,就是說外交部它只管簽證,至於他是不是真的婚姻、是不是能夠居留在台灣,應該是移民署它要去確認的事情,因為你加了一個註記,使得外籍配偶必須不斷出境台灣,造成家庭的離散。』
夏曉鵑表示,移盟得知國發會在推動「新經濟移民法」時,便多次聯繫,希望能一起討論,但遲遲未獲回應,他們希望政府能聽取移盟的訴求,打造一個真正友善移民的法令。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
Rti 中央廣播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