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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弱勢兒少脫貧 兒少發展帳戶條例三讀

  • 時間:2018-05-15 11: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助弱勢兒少脫貧 兒少發展帳戶條例三讀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15日在立法院院會三讀敲槌通過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明定適用對象為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兒少,或安置兩年以上,監護人為地方政府的兒少。
(圖:中央社)
為減少貧窮世代循環、保障弱勢兒少有接受就學、就業的機會,立法院院會今天(15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以2016年出生且具中低收入戶身分的兒少納為實施對象,在弱勢兒少18歲以前由政府與家長共同合作儲蓄,也就是政府將依據兒少發展個別帳戶自存款金額,每年定期撥入同額的提撥款,替弱勢兒少累積第一桶金,協助脫貧。

衛福部自2016年6月起開辦「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為經濟弱勢孩童設立個人帳戶。為完備法制化程序,立法院院會15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賦予兒少發展帳戶法源,藉由政府提供鼓勵長期儲蓄的獎勵措施,為弱勢兒少累積第一桶金,協助脫貧。
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適用對象為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具社會救助法所定的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資格的兒少,或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安置2年以上,且監護人為地方政府的兒少。由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申請開立兒少教育發展帳戶,親屬應每月依擇定自存款金額存入帳戶,至孩童滿18歲為止,衛福部則應依個別帳戶自存款金額,每年撥入同額政府相對提撥款。
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政府第一次以長達18年的獎勵儲蓄的方式,協助兒少脫貧,但未來可能會增加社工人員的負擔,衛福部應該注意社工人力配置問題。她說:『(原音)一個長達18年的試驗計畫,也是政府第一次用長達18年提供相對提撥款的方式,支持弱勢兒童以及自主儲蓄的方式,協助弱勢兒童脫貧。這個法案大方向利益良善,包括英國、美國及韓國已經有類似儲蓄帳戶的出現,在野黨國民黨也願意給予支持。』
至於經費來源,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除了政府相對提撥款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外,其餘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另外,條文也明定,地方政府得結合民間資源,運用社會工作人員,對連續3至6個月未存款的孩童、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進行輔導及提供相關協助,以提升開戶人及其家庭成員累積資產、生涯規劃等相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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