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出,營建署已依據「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訂定董事長、董事及監事資格,條件包括曾於住宅、都市更新、不動產、法律、會計或財務相關領域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或財團法人,擔任主管職務3年以上;曾於政府機關擔任與中心業務相關領域之簡任第10職等以上或相當職位之職務3年以上;現任或曾任大學校院住宅、都市更新、不動產、法律、會計或財務相關領域之教授、副教授3年以上;具建築師、都市計畫技師、不動產估價師、律師、會計師或地政士資格,執行業務6年以上。
住都中心3月7日時成立籌備處,人員編制共40人,籌備處已到位20人,尚有20名員額。內政部表示,住都中心預計5月於內政部、營建署官方網站及都市更新入口網,公告徵求各界推薦董事長、董事資訊,並同時公告員工招募資訊,徵求住宅、都市更新、財會、資訊等初、中高階人才,約20名新進員工,屆時歡迎有熱忱、有創意的人才加入住都中心的行列。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