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籍漁船「大鮪13號」在15日遭印尼執法船隻攔截登檢後隨同入港檢查,查無不法後於16日晚間獲釋,沒想到「大鮪13號」17日下午又被印尼公務船艦再次攔檢,3小時後才放行。
外交部亞太司司長陳文儀18日上午召見印尼駐台代表羅伯特,表達我方嚴正抗議。陳文儀告訴羅伯特,我方可以理解印尼政府加強海上巡邏打擊毒品走私的政策,但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領海「無害通過」,以及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過境通行」相關規定,在沒有明確事證前,不能這樣草率登檢。
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說:『(原音)針對印尼政府本年到目前為止,已經7度對我國籍漁船實施登檢或要求入港檢查的作為,而且可能有執法過當的情事表達嚴正抗議;我們強烈要求印尼政府在未有確切事證證明我漁船涉及不法之前,印尼政府妨礙漁船等通過,草率對我船進行登檢扣留,已違反國際慣例,也嚴重干擾國際航行自由。』
不僅如此,印尼政府這類過度執法作為,已造成我漁民恐懼與反彈,外交部之前曾多次向印尼政府嚴正反映,並要求印尼方面儘速向我方提出相關說明,羅伯特同意將立即呈報印尼政府。
外交部再次向印尼強調,共同打擊跨國毒品為國際社會共識,但是保護我廣大漁民權益也是台、印尼雙邊重要議題,建議印尼政府參考我與日本、菲律賓等國洽訂漁業相關協定的成功案例,研議與台灣建立雙邊海域執法對話機制,交換相關情資,建立相互通報程序及聯合執法共識,這樣不僅可以避免類似爭端一再發生,更有助進一步提升雙邊實質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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