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通過 助打擊跨境犯罪
- 時間:2018-04-10 22:1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法務部指出,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制訂的緣起,是為了處理日益嚴峻的跨境犯罪案件,而現行的「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內容,僅限外國法院委託協助刑事案件的文書送達及調查證據,規範密度嚴重不足;除上述案型外,得依國際法上「互惠原則」提出請求,但這欠缺可預測性、缺乏穩定性。
法務部表示,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成文法則,除了可以消除過往因法規欠缺所致的不確定性,使台灣刑事司法互助法制更為透明而具可預測性,也得以補充現有與美國、南非、菲律賓間的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不足。
法務部說,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突破了現行法僅處理法院間相互協助的框架,而擴大至審判以外的偵查、執行層面;得予協助的事項,也不限於既有的送達及調查證據,而是增列了搜索、扣押、執行沒收裁判,甚至包含其他未違反台灣法律規定的協助類型,以因應新興的犯罪型態,讓打擊跨境犯罪的手段更加豐富多元。
法務部指出,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增訂沒收犯罪所得裁判的執行程序,可有效解決目前僅得協助他國扣押、而無法交還的困境;另就外籍被害人所屬政府發還該被害人所有而經宣告沒收或扣押的財產(如兩岸電信詐騙案中金融帳戶內款項、現金或戒指等實體物),也明定相關要件、方式及效力,以終局實現司法正義。
法務部期盼,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能強化與其他法域進行司法互助的廣度與縱深,藉由相互調查取證、執行沒收裁判、返還犯罪所得等措施,有效遏止跨境犯罪,確保公義的實現與人民權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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