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表示,雖然「刑法」以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酒後駕車都有提高罰則,但2011年酒駕肇事案件共有11萬1,498件,2015年更往上攀升到11萬2,684件,顯見國內酒駕問題非常嚴重。
為了杜絕酒駕情事,蔣乃辛參考日本「道路交通法」經驗,把賣酒的店家、喝酒當事人以及共乘者都賦予防治酒駕的共同責任,也就是「酒駕他律機制」,蔣乃辛指出,日本「道路交通法」上路至今,酒駕死亡案件整整降了1/3。蔣乃辛說:『(原音)供酒的、供車的、共乘的這三種狀況都負有連帶責任以後,酒駕致死案件,從2008年到去年一共減少了有1/3,這是很多的。』
在參考日本經驗後,蔣乃辛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同車乘客以及賣酒店家都訂有相關責任,如果同車乘客明知駕駛有酒態卻還搭乘,將處新台幣1萬塊的罰鍰,要是賣酒的店家沒有勸阻或協請代駕,將處新台幣5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一旦因此酒駕出現傷亡,還可要求店家停業1個月。蔣乃辛說:『(原音)既然你供酒,你就應該善盡你的責任,就像賣酒的人在酒瓶上或廣告上是不是要提醒人家,你今天賣酒也是不是要提醒人家。』
蔣乃辛表示,建立「酒駕他律機制」藉此降低酒駕事件是修法重點,至於罰則、刑度,行政單位都可以在審查時提出實務情況再適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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