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修正初審通過 排除融資上限30%
- 時間:2018-03-28 11:3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有鑑於我國天災頻繁,都市內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林立,重建計畫刻不容緩,但國內金融機構卻受限於銀行法第72條之2建築融資上限30%的限制,放款能量有限,因此,民進黨立委郭正亮等人提案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10條之1,排除相關限制,以加速危險老舊建築重建計畫。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8日審查該修正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為協助危險、瀕危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資金融通,提升財務可行性,並強化金融機構參與危老重建計畫,該提案符合政策推動方向,且經內政部及金管會評估可推動,因此,內政部支持修法。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建議將「金融機構」改為「商業銀行」,最後初審通過的條文為「商業銀行為提供參與重建計畫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籌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重建計畫所需資金而辦理之放款,得不受銀行法第72條之2之限制。金融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前項放款之最高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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