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來台攻讀碩士的周泓旭,涉嫌吸收一名外交人士未遂,遭檢方起訴,一審被台北地方法院依為大陸地區黨務機關在台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1年2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檢方認為,周泓旭在解除禁止接見通信後,多次藉由與友人接見及接受媒體採訪方式,將本案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內容告知外界,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向高院聲請周泓旭禁止接見、通信。
裁定書指出,周泓旭於羈押期間,在看守所內接受媒體採訪,揭露他所涉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庭訊內容,有利用媒體報導與證人進行串證之虞,因此有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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