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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拍機擅闖港區拍攝 最重罰50萬

  • 時間:2018-02-22 20:1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空拍機擅闖港區拍攝 最重罰50萬
警方出動空拍機攔截槍,管制未經核准許可的空拍機升空。(劉品希 攝)
網友在中國網站發布,空拍機拍攝海軍磐石軍艦在高雄港出海畫面。台灣港務公司今天(22日)發新聞稿表示,將依商港法處理,空拍機未經許可擅闖港區拍攝,可罰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罰鍰。
台灣港務公司指出,為管理港區範圍內,遙控無人機申請使用及安全管理事項,已訂定無人機使用管理須知;如於商港區域內進行無人機飛行作業,均須專案提出申請,審查通過才得進行無人機飛行作業,如未經同意在商港區域進行無人機飛行作業者,將移請航港局依商港法相關規定處理。
台灣港務公司表示,若依法申請空拍作業,無人機在港區飛行作業仍有禁飛區域,包括:化學品、危險品儲槽區或作業區域等,其他如軍用碼頭、信號台、油輪、化學品船等泊靠船區,也不得飛行接近。
航港局今年1月5日已邀集港務公司等相關單位開會研商港區遙控無人機管理相關事宜,已將未經同意使用空拍機列入商港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公告妨害港區安全行為。
台灣港務公司指出,民眾在港區範圍飛行空拍機,需事先向台灣港務公司申請,否則經港務警察總隊取締到案,將視情節輕重可罰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收空拍機。
台灣港務公司也將請港務警察加強派員巡察取締,呼籲民眾若發現操作者或無人機的起降位置,可立刻通報台灣港務公司或港務警察前往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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