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財政部表示,花蓮地震造成民眾受傷及財產損失,受災戶可申請房屋稅減免,個人或企業也可申請所得稅減免。此外,民眾依法領取政府發放災害補助款,可免納綜所稅。
財政部說明,此次地震受災戶可申請房屋稅減免,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未滿五成者減半徵收;逾五成且需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民眾須於災後30日內提出申請。
另外,因震災導致財產損失的個人或企業,也可申請所得稅減免。其中,個人受損財物金額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企業在500萬元以下,免實地勘驗,僅需拍照存證、填具申請書或取具村里長證明,2019年5月即可核實按災損金額申報減稅。若損失金額巨大,申請災害損失減稅時需提示證明,以便估算災損金額。
房屋稅與所得稅之外,受災戶還可根據受損情況,備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營業稅、貨物稅、娛樂稅、菸酒稅、地價稅與使用牌照稅等租稅減免。另外,地震造成部分地區民眾受傷及財產損失,受災戶依法領取政府發放的災害補助款,也免納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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