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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喬恩酒駕緩起訴 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動

  • 時間:2018-02-07 11:0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陳喬恩酒駕緩起訴 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動
藝人陳喬恩(圖)4日凌晨酒駕,警方依涉違公共危險罪送辦,移送檢方後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圖為陳喬恩準備步出台北地檢署。
(圖:中央社)
藝人陳喬恩1月4日凌晨酒後開車遭警方攔檢,涉嫌公共危險罪;台北地檢署今天(7日)偵結,考量陳女認罪、犯後態度良好等情況,給予緩起訴處分,並要求她須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動,須在1年半履行;檢方不排除要求陳喬恩從事或配合反酒駕等公益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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