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太陽能防衛稅 電池免稅額內仍須課其他稅
- 時間:2018-02-04 10: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美國核定對太陽能電池與模組採取4年全球防衛性關稅,稅率自首年30%起逐年調降5%;進口太陽能電池享有每年2.5 GW免稅額度,額度內免徵防衛性關稅,本月7日起實施。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署(CBP)也於台北時間2日發佈配額快報指出,配額內的電池若被課徵反傾銷稅或平衡稅者,需照樣負擔這兩種稅。
對此,經濟部貿易局表示,收到美方訊息後,已立即將資訊轉知業者,以利我國太陽能產品順利輸美。就目前看來,美國現行對我國輸美太陽能產品課徵3.56%至4.2%的反傾銷稅,而對中國大陸輸美產品則課徵26.71%至165.04%的反傾銷稅,還有27.64%到49.21%的平衡稅,我方在名目上,稅率負擔比較輕。貿易局科長葉士嘉說:『(原音)因為我們有這個反傾銷稅的問題,所以我們還是要負擔這個反傾銷稅,另外就是中國大陸部分,他除了這個反傾銷稅,他另外還自己有平衡稅的部分。稅率上,名目的稅率上當然是我們,是比較低。』
有太陽能電池業者表示,目前仍不方便對此課稅細則做評論,不過,美方此舉就是希望業者赴美設廠,他們的因應之道,除了評估是否赴美投資外,也會積極開發其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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