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新聞稿指出,海巡署偵防查緝隊日前接獲情資後,報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海巡及警方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22日晚間派遣2艘巡防艇在枋寮外海6浬處攔查,11時許發現屏東籍「野雁737號」遊艇,登船檢查,發現船上除3名台籍船員外,另在船艙內發現7男11女共計18名越南偷渡客,押解到高雄港偵辦。
海巡署指出,這艘價值新台幣上千萬元的遊艇,船主姓黃,如果偷渡成功,可獲暴利400萬元,而每名偷渡客透過仲介花費約7000美元(約新台幣20萬元),偷渡前先付5000美元,事成之後再付2000美元,預計偷渡上岸後將聯絡同鄉安排工作。
海巡指出,18名偷渡客大部分都曾來台工作過,且多因逾期或逃逸遭遣返後,無法再以正常方式入境台灣,所以貸款借錢自大陸偷渡來台灣打工。
全案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海巡表示,這18名越南偷渡客也將遣返越南,還要面臨負債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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