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攸關「加班費核實計算」的勞基法第24條,朝野立委一共花了3個小時進行逐條發言,在表決中完成二讀程序。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宣讀表決結果:『(原音)宣告表決結果,出席102人,贊成63人,反對35人,棄權4人,贊成者多數,我們做以下宣告,第24條照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
根據現行法令,在休息日出勤的工資與工時計算方式,是「做1給4」、「做5給8」;勞動部在草案關係文書中指出,現行規定使雇主不願在休息日請勞工出勤,對有經濟需求的勞工產生影響,所以在考量各方意見後,決定改為「核實計算」,也就是按照加班費率計算「做多少、給多少」。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以醫療診所為例,認為「核實計算」比較合理。她說:『(原音)當病人在11點45分進來,醫生看診到12點05分,這時候護理師、藥師下班了,如果要加班,做5給8,這10分鐘要不要多給4小時的加班費,這造成很多基層醫療院所非常多的困擾。』
相關條文在民進黨團人數優勢下通過二讀程序,而院會也接續針對其他條文進行審查,如果國民黨團立委沒有改變原先設定要逐條冗長發言的議事策略,勞基法修法審查可能會一路進行到10日凌晨。
因此,民進黨團也在會中加碼提案,主張會議時間要延長到勞基法處理完畢才休息,雖然國民黨團反對,但還是不敵民進黨團人數,換言之,勞基法修法可能一路表決到深夜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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