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有效管理宜蘭縣農地與農舍問題,縣府2017年底訂定「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並在2017年12月20日預告,但其中「農舍加上農業設施不超過農地40%」部分,被外界質疑超越現行中央法令規定,因為將農舍跟農業設施合併計算,恐會擴大農舍只能占農地10%的興建比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也認為,宜蘭縣政府將農舍與農業設施合訂審查辦法,這樣是違法無效。
宜蘭縣政府發言人邵治綺7日晚間表示,經縣府在2017年12月23日舉辦公聽會後,已聽取多方意見,縣府日後將參照中央規定,另外訂定農舍審查作業要點,目前相關的要點細節仍在內部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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