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汙未遂犯也有刑責 親民黨要求逕付二讀
- 時間:2017-12-28 16: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親民黨團表示,對於排放廢棄、汙水等行為,只要被證明有公共危險問題,現行刑法就可以課以刑責,但問題在於,法庭實務上很難證明汙染跟公共危險的因果關係,反成為不肖業者逃避法律責任的巧門。因此,他們主張修改刑法部分條文,主張把「具體危險犯」改為「抽象危險犯」,同時,還加入「未遂犯」條款,只要非法偷排汙染物,法院就可以課以刑責。
另一方面在去年3月憲兵搜索民眾住家事件後,親民黨團就提案要求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因為「刑事訴訟法」已經有相關的調查蒐證規範,已經不需要疊床架屋引用1945年頒布的法令,但這項法案卻仍躺在委員會還沒審查。
親民黨團表示,不管是「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草案」還是「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僅是民眾關切的議題且也都跟意識型態無關,因此,將會在明天院會主張將相關修法從委員會抽出直接逕付二讀,呼籲朝野共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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