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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案台嫌遭陸重判 政院:盼讓家屬探視

  • 時間:2017-12-21 17: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肯亞案台嫌遭陸重判 政院:盼讓家屬探視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圖)20日針對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提出「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表示,尊重農委會和地方政府的協調。
(圖:中央社)
針對涉及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的台籍嫌犯在中國大陸遭到重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21日)表示,行政院對此感到遺憾並提出抗議。他指出,中華民國國民在第三地犯罪,應採屬人主義,回台接受審判。他並呼籲中國本於人道,讓家屬前往探視。

涉及肯亞電信詐騙案的台灣嫌犯張凱閔、林金德等22人被遣送至中國大陸,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日一審宣判,其中2名主嫌被判刑15年,其餘主犯刑期也都超過10年。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21日受訪時表示,中華民國國民在第三地犯罪,應採屬人主義,遣送回台接受審判,但中國利用國際政治現實將嫌犯引渡到中國,將管轄權凌駕審判權,這已超出法律,我國政府對此表達抗議。他說:『(原音)這個不適當,他在第三地犯罪,應該以屬人主義為主,他是中華民國國民,應該回來接受中華民國審判,審判權是在中華民國。他用國際政治現實移送到中國,我們還是提出抗議、我們還是提出抗議。』
徐國勇表示,針對肯亞案,中國忽視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沒有分享犯罪集團的相關資訊與證據,導致台灣無法溯源、將嫌犯一網打盡,相當遺憾。他並指出,基於國際現實與政治考量,中國顯然不會把人送回台灣,但希望中國能本於人道,讓家屬前往探視。
至於政府是否承認中國的判決,徐國勇說,這沒有承不承認的問題,將台灣嫌犯引渡過去,就是政治凌駕管轄權與審判權。他並指出,根據中華民國法律,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外犯罪,縱使因為屬地主義而在國外服刑,回國後依舊必須重新審判、服刑,只是可以考慮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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