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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三讀 延長軍官服役年限

  • 時間:2017-10-31 16:4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國會三讀 延長軍官服役年限
立法院31日由院長蘇嘉全(右)敲下議事槌,正式宣布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明定少尉至上校的最大服役年限皆增加2年,上尉最大服役年限從現行15年延長至17年。
(圖:中央社)
為了維持國防專業人力,立法院院會今天(3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明令延長校級跟尉級軍官的服役上限2年。
現行法規規定,軍官服役須滿20年,才有領取終身俸的資格,不過,目前少尉、中尉最大服役年限是10年,上尉是15年,但如果年限一到,卻沒有晉升就必須強迫退伍,自然也就無法領到終身俸。
考量對專業軍官人力的維繫,朝野立委紛紛提出修法,主張延長軍官服役年限。當時,有立委認為,少尉、中尉應該從現行的10年延長到12年,上尉則從現在的15年延長到17年;也有立委認為,少尉、中尉應該延長到15年,上尉則拉長到20年,少校、中校跟上校年限也分別延長到22年、26年跟30年。
法案審查時,國防部同意延長方向,但主張延長2年是比較可行方向,今天(31日)立法院院會完成三讀,確定少尉、中尉的服役年限從現行10年延長到12年,上尉從15年延到17年;而少校、中校和上校,服役年限則自現行的20、24和28年,延長到22、26和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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