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出,呂軍億僅因政治理念即犯案,犯後毫無悔意並合理化犯行,可見惡性重大,因此具體求刑,以資警懲。
北檢調查,呂軍億8月18日上午先到五金行及軍用品店買手套、鐵鎚及一面五星旗後,前往軍史館以鐵鎚敲破展示櫃,偷走館藏日本武士刀,再前往總統府砍傷站哨憲兵,隨即遭逮捕。
台北地方法院審酌呂軍億犯罪情節,在其手寫文書及接受訊問時均表明視死如歸與堅持完成其犯罪目的的決心,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的高度可能性,且呂男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8月19日裁定准許檢察官的羈押聲請。
北檢今日偵結全案,最快將於下午把在押的呂軍億送交法院審理,由法院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