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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採購另立規定 立委盼2018年處理

  • 時間:2017-10-09 14:17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藝文採購另立規定 立委盼2018年處理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前)29日表示,台灣經過多次總統直選,要民眾不選總統,或是選出來的總統是虛位元首,人民都不太能接受,改革必須奠基於現狀上,因此她主張朝總統制方向修憲。圖為蘇巧慧在立法院出席活動。
(圖:中央社)
行政院院會預計近日內將通過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並不包括藝文採購部分,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今天說,藝文採購法可能朝專章或專法方向,預計明年(2018年)處理。
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行政院預計本周在院會通過,將全案送往立法院。
吳思瑤表示,藝文採購的部分文化部還在研議中,可能朝專章或專法方向處理;藝文採購從評選、招標、履約過程到驗收,都不能用傳統的工程採購思維。例如藝文採購不可能是最低標,創作期程也不能用工程合理期程來推算,藝文採購的違約,與工程的驗收查驗不同,表演節目怎麼用驗收來檢驗?
吳思瑤說,暫時不會提出藝文採購的相關修法版本,但期待這個會期文化部有個方向,並在下會期提出,希望明年來處理。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樂見行政院會提案討論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針對藝文採購部分,蘇巧慧指出,文化部所提的文化基本法草案第25條,目的就是將藝文採購從政府採購法中獨立出來,另外由文化部制定監督管理辦法,貫徹「文化採購例外原則」,但仍受補助機關監督。
蘇巧慧說,無論是另立專法或是文化部直接訂定相關辦法執行,她認為都可以討論,但重點是速度要快,才能建立一個更加完善的藝文補助與核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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