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為了增加色澤及賣相,有食品業者會在豆干等豆製品中添加原本用於皮革及油漆的染料「皂黃」;也有業者把原本用於蠟光紙及油漆的「玫瑰紅B」拿來為湯圓、糖果、麵條染色,為外觀加分。
環保署化學物質局局長謝燕儒表示,非法食品添加物原本只受食安法規範,衛生單位若在食品中檢出非法添物就可開罰,不過,為進一步落實食安五環政策,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化學局也以納為毒化物的方式納管。本次將香豆素、玫瑰紅B、皂黃、吊白塊、順丁烯二酸、孔雀綠、三聚氰胺等13項對人體健康有危害之虞、常被業者非法使用的化學物質,公告為毒化物,就是要從源頭管控,降低流入食品的風險。謝燕儒:『(原音)經過公告為第4類的毒化物之後,業者在製造、輸入、使用、販賣這些化學物質,都要取得許可,同時每年也都要報使用量,也就是說我們在食安的議題上,由我們環保署、化學局加大管制力道,就是讓這些化學物質在前端的數量及流向獲得控管。』
謝燕儒指出,化學局清查過去曾經造成食安疑慮的化學物質共有57種,已把其中8種塑化劑及3種農藥列為毒化物,本次再公告香豆素、皂黃等13項毒化物,未來還有用在假酒的甲醇、用在鹼粽保鮮的硼砂等33種化學物質也將逐步列為毒化物列管。
謝燕儒說,本次列管的毒化物業者需在指定期限完成申報、標示等手續,違者將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新台幣6萬至50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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