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女內急街頭就地解決被罰 網友抱不平
- 時間:2017-09-20 22:3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23歲的皮寧(Geerte Piening)2015年某晚在阿姆斯特丹萊頓廣場(Leidseplein)附近喝酒,一時內急,又過了店裡打烊時間,最近的公廁則在數公里外。皮寧只好在友人把風下,找條靜巷就地解決。
不料卻被3名警員當場逮到。 阿姆斯特丹設有35處男廁,而女廁只有3處
她說:「當下我不想爭論...但隔天,我想說,等等,我要討回公道。」
本案法官告訴她,她應該使用其中一處男廁,而不是在公共場所就地解決,犯下所謂「隨處便溺」(wildplassen)罪名。
部分女網友以這個字為話題標籤,譏諷法官的建議,並分享女性借用男性便器明顯尷尬不便的照片。
法官把皮寧內急就地解決,拿來和隨處亂丟垃圾相比,也引發網友譏諷,香蕉皮和巧克力包裝紙可以丟在沒有性別之分的垃圾桶。
皮寧堅持自己別無選擇才會在靜巷解決內急,並指出其他歐洲國家首都的女性公廁措施比荷蘭好。
法官雖然坦承女廁較少,但指出市政府沒義務提供。
皮寧告訴荷蘭大眾日報(Algemeen Dagblad):「觀光大城如阿姆斯特丹,女性卻沒地方上廁所。不是顏面無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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