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財政部賦稅署今天(21日)表示,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線上登錄、電話語音確認完成申報的民眾,或5月10日前向
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或遞送稅額試算書面確認的退稅案件,即可優先在第一批退稅,退稅帳款將於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
至於10日後申報的人工、二維條碼申報案件(含稅額試算紙本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及10日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的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含稅額試算紙本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案件,將於10月31日退稅。
若是逾期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逾期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的退稅案件,以及原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的案件,則於明年1月19日退稅。
財政部表示,民眾接獲退稅憑單後,若屬於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的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根據財政部統計,105年度申報第一批退稅案件共219萬件,年增0.9%;退稅金額334億元,年增2.8%。主因今年採用網路申報件數較往年成長,顯見網路申報具有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無須填寫申報書,及不用親自到稽徵機關辦理等優點,已廣為大多數納稅義務人所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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