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擬可登記為宗教法人
- 時間:2017-07-20 07:4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近日流傳部分佛教界人士質疑宗教團體法草案內容違反宗教自由,且已經立法院二讀通過,內政部19日晚間表示,宗教團體法草案仍在研議中,今年6月至9月規劃辦理23場座談會,於廣徵各方意見後再推動立法。
內政部指出,考量現行「監督寺廟條例」只規範佛、道等宗教,基督教及天主教等外來宗教須依民法規範成立財團法人,為讓各宗教團體都能有平等基礎取得宗教法人的地位,於是擬定適用各宗教的專法。
內政部說,宗教團體法草案提供目前1萬多家寺廟取得宗教法人資格的途徑,並解決各宗教團體長期以來面臨土地、建築物及稅負等問題,政府基於協助立場促進宗教團體發展,而非欲嚴格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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