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鯤鵬會被指長期配合中國統戰,引薦台灣學生赴中國參加有統戰意圖的交流營隊。內政部今天(6日)表示,中華鯤鵬會迄今均未報送會務改善的文件,因此內政部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核予中華鯤鵬會解散處分。
中華鯤鵬會租借國內校園場地,宣傳兩岸交流營隊,介紹台灣學生參加有統戰意圖的營隊,遭控長期配合中國統戰。內政部調查發現,中華鯤鵬會未依法令及章程規定,定期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因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內政部5月13日核予警告處分,並限期該會6月6日前改善。
內政部表示,中華鯤鵬會迄今均未報送會務改善的文件,因此內政部依法解散。
內政部表示,近來中共統戰組織藉我國人民團體名義招攬學生赴陸交流、進行統戰行為,利用我國民主自由的結社精神,進行統戰活動,提醒國人參與中國相關的活動務必謹慎小心,避免成為統戰棋子,損害我國主權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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