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公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依法警察節、消防節、軍人節、海巡節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內政部今天(6日)表示,依法訂定警察節放假規定,自今年6月15日警察節開始實施,讓每年警察節成為全國警察機關、警察學校同仁專屬的榮耀假期,以慰勉警察人員365天全年無休站在第一線打擊犯罪,確保民眾得以安居樂業的辛勞,並激勵警察人員工作士氣。
內政部表示,在警察勤務24小時不打烊、治安無空窗、民眾安心前提下,全國各警察機關、警察學校得依轄區特性、治安狀況及勤務需求等因素,規劃所屬人員放假事宜,期全體警察同仁持續蓄積力量,一起守護台灣的安全與安定。
另外,消防署也表示,依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1月19日消防節將比照警察節方式辦理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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