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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台藝人怎麼罰?文化部:處以罰鍰 拔除獎補助資格與否將再研議

  • 時間:2025-06-05 17:0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念宜
賣台藝人怎麼罰?文化部:處以罰鍰 拔除獎補助資格與否將再研議
文化部次長李靜慧5日答詢時表示,除了針對確實有賣台行為的藝人處以罰鍰之外,也不排除追討或取消獎補助。(圖擷自國會頻道)

我國藝人配合中共發表親中言論等行為屢見不鮮,引來各界批評。文化部今天(5日)表示,除了針對確實有賣台行為的藝人處以罰鍰之外,也不排除追討或取消獎補助資格。

近年來,部分台灣藝人會配合中共進行各種認知作戰,包括直接認同自己就是中國人,或說出傷害、踐踏台灣主權的言論,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陸委會將偕同文化部召開專案會議,針對這些現象研議進一步查處作為。

立委陳秀寶今天(5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時,詢問此事是否有任何進展;文化部次長李靜慧答詢時表示,行政院其實一直在開會協調討論細節,《兩岸條例》是目前唯一適用法源依據,而陸委會是《兩岸條例》主管機關,所以,文化部會配合陸委會修正《兩岸條例》,就她所知,目前還沒有定案版本。

另外,陳秀寶詢問,針對疑似有賣台行為的台灣藝人,如果查證屬實,文化部是否有其他的處罰機制?李靜慧表示,文化部會再研議。李靜慧說:『(原音)(立委陳秀寶:是不是追討曾經補助過的計畫經費,或是規定之後有相關文化部這邊的補助案,他們不能申請,會不會朝這個方向?)目前,就我所知,我們跟陸委會這邊的協調是,如果有確切接受對方的補助,或者是而去發了這樣子傷害、踐踏台灣地位這樣的言論的時候,是會有罰鍰,可是,這個罰鍰是不是要涉及說我們追討前面曾經補助過,或者是限制他未來的補助資格這件事情,我們會一併加以討論跟研議,這樣好嗎?(立委陳秀寶:希望說你們去研議,朝這個方向,因為我們不能讓他有恃無恐。)』

立委柯志恩則提醒,如果已在中國發展或成名的藝人想回台灣發展演藝事業,文化部有責任營造更友善的環境,整個文化展演的市場規模勢必需要提升,希望在這方面能看到文化部的精進作為,提供我國文化產業從業人員更好的發展機會;李靜慧回應表示,文化部會積極輔導藝人回台發展,具體策略將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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