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民進黨立院黨團二度遞狀聲請暫時處分與釋憲,憲法法庭至今尚未做出裁判。不過,憲法法庭今天(18日)公告,將定於5月12日下午2時舉行說明會。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行政院提出覆議失敗後,已經由總統公告生效。根據修正條文,憲法法庭須有10名大法官才能評議、9名大法官同意才能宣告違憲及作暫時處分,由於新任大法官人事同意權還有待立法院審議,目前大法官僅剩8人,憲法法庭形同停擺,民進黨立院黨團二度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今天(18日)公告,定於5月12日下午舉行說明會,將釐清憲訴法三讀程序聲請人中是否有達29人以上(即立法委員現有總額4分之1以上)未贊成該議案?判斷此事實的依據為何?以及討論立法院的議事慣例,在何種情況下得採為立法程序規範?慣例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在議事程序上何者應優先適用等十大爭議,將請聲請人、關係機關及專家陳述意見。
另外,憲法法庭也表示,本案尚未經評議決定受理,依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24條規定,提前公開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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