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因應中國統戰與國軍洩密案件,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強化國軍紀律與國安。台灣陪審團協會及軍冤家屬2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優先設立「軍冤委員會」,建立監督與賠償機制,確保軍事審判透明公正。
近日賴清德總統因應中國對台統戰威脅及國軍洩密案件,宣布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以強化國軍紀律與國安。然而,該政策也引發各界討論「軍審制度獨立性與公正性」。過去2013年洪仲丘案爆發後,軍事審判制度遭部分廢除,改由普通法院審理,確保軍事調查機制透明與公正性;國防部長顧立雄近日也表示,政府恢復軍事審判法,同時檢視相關修法配套措施,確保審判公正透明,兼顧軍紀維護與人權保障。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表示,根據國防部統計,2019年至2023年共發生158起軍人非戰時死傷案件,其中97人死亡、61人受傷,然而多數案件調查後,軍方多數案件以「自殺」結案,缺乏透明調查程序。
鄭文龍指出,恢復軍事審判有助於強化軍紀,但若無配套機制,恐使軍中冤案黑數增加,他建議可參考美國制度,導入陪審團與外部第三方公正團體監督,以提升審判制度的可信度,鄭文龍說:『(原音) 真的要有一個好的審判,這些配套軍冤委員會、陪審團制度,不要用假的國民法官 我認為回到軍事審判,我們沒有持反對態度,但公正審判的系統要出來 包括軍冤委員會協助公正調查,補充調查權要出來,然後被害者的家屬的聲音意見要進來,這樣才會讓整個審判系統比較,不會像以前這樣子被獨立性公正性不見了。』
軍冤家屬陳秀珍表示,其弟弟黃志傑中尉5年前在軍中死亡,案件至今仍在訴訟,軍方遲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調查結果。她指出,案發時軍方稱內部監視器「全數損壞」、弟弟的軍用電腦與手機「無法解鎖」,這些異常現象影響調查可信度。但調查權掌握於軍方,家屬無法參與證據保存與釐清,導致許多案件在「球員兼裁判」的封閉體制下,難以獲得公正調查結果。
陪審團協會理事王小玉指出,過去軍事審判面臨「獨立性與透明性不足」的挑戰,影響審判結果的公正性。她建議,政府在推動軍事審判制度前,應優先建立軍冤委員會,完善軍冤調查與國家賠償機制,以提升軍事司法制度的透明度與健全性。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
Rti 中央廣播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