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成2050淨零轉型,環境部爭取國發基金新台幣100億元投資淨零永續新興產業。環境部今天(10日)表示,日前已對外發布實施要點,並同步推動成立專案辦公室及信託專戶,未來將展開一連串說明會,廣邀共同投資人,持續朝今年第二季受理投資案件申請目標邁進。
環境部提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去年11月29日獲國發基金管理會審議通過,爭取百億基金投資淨零永續新興產業。針對投資方案執行細節,環境部經廣納各方意見,已於今年2月4日對外發布「環境部辦理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該作業要點參考他國作法,主要明定設立信託專戶、成立專案辦公室、搭配投資資格要件及評選應具文件、搭配投資原則及程序、管理費及績效獎金支付規定、對被投資事業的監督管理機制、搭配投資人應盡義務責任、定期向國發會提報執行成果等應遵行事項。
環境部表示,該作業要點相較其他國發基金投資方案有多項強化機制,針對被投資對象,涵蓋執行淨零永續相關新興業務的國內非上市(櫃)企業,或主要營業活動在我國的境外企業,單一企業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1億5千萬元,單次投資不得超過1億元。在搭配投資金額比例上,搭配投資人應與本專戶共同投資,且不低於本專戶參與的投資金額;另考量我國淨零科技發展已具基礎,特別設定六大重點投資對象,得以不低於該專戶投資金額二分之一為共同投資金額,包括循環新興產業、永續及前瞻能源技術發展產業、深度節能產業、碳捕捉再利用、負碳技術發展新興產業等。除傳統創投業者外,該方案也廣徵企業創投加入共同投資行列,再加上金融機構及設有加速器計畫的法人團體,並設定合理的搭配投資人應完成投資案件數,增加作業彈性。
此外,該作業要點也強化專案辦公室功能,除提供投資媒合服務,也建立淨零減碳專家輔導及諮詢機制,排除新創技術商轉營運障礙。而為降低投資風險,在投前評估階段,將視被投資事業公司發展成熟度,安排不同專長的專家進行評估訪視;在投後管理階段,則以被投資事業營運及財務情形,採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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