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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權利金回饋新制明年上路 經部估3.3萬人受惠

  • 時間:2024-12-25 21:2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緒華
礦產權利金回饋新制明年上路 經部估3.3萬人受惠
為增進礦場周遭居民福祉,2025年起正式實施礦產權利金回饋新制,經濟部將提撥新台幣6600萬元,預估2025年年中發放,約3.3萬名民眾受惠。(示意圖/freepik)

礦業法修正2023年三讀通過,經濟部陸續制定相關子法,其中為增進礦場周遭居民福祉,2025年起正式實施礦產權利金回饋新制,經濟部將提撥新台幣6600萬元,預估2025年年中發放,約3.3萬名民眾受惠,初步評估每人可領1300至2100元。

礦業法部分修正條文2023年5月26日三讀通過,修法6大重點包括刪除霸王條款、增訂停止採礦要件、補辦環評、跨部會查核機制、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指引,以及回饋機制。

根據礦業法第63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應提撥依第62條規定所收礦產權利金的一部分,作為必要回饋措施所需經費,以兼籌並顧礦產資源永續合理利用與環境保護,增進當地居民福祉,並將採礦所得利益與民共享。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主任徐銘宏受訪表示,過往每年向業者收取的礦產權利金都是上繳國庫,去年礦業法修正後,研議撥補部分的礦產權利金作為民眾的回饋金,主要為新北市、新竹縣、苗栗縣、台南市、宜蘭縣和花蓮縣等部分民眾可受惠,粗估約3.3萬名,後續會請鄉鎮公所盤點設籍在相關村里或行政區的人數。

徐銘宏表示,礦產權利金徵收對象為石油礦及天然氣礦的礦業權者,包括中油、台泥和亞泥等公司,2023年實際徵收的礦產權利金為1.3億元,明年回饋金新制上路,礦產權利金的5成將作為回饋金,估算為6600萬元。

地礦中心說明,回饋金將委託公所發放,其中15%作為公所執行回饋業務必要的行政作業費,另85%將以現金方式回饋給礦場周邊地區民眾;待相關行政作業程序完備,民眾預估2025年年中可領到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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