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對前台鹽綠能公司董事長陳啓昱發布通緝,陳啓昱今天(25日)上午自行到案,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方法院今晚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10月23日聲押禁見陳啓昱、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台南地院10月24日裁定駁回,5人均請回;南檢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10月2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
台南地院11月1日重新開庭審理,但陳啓昱未到庭,南檢1日依刑事訴訟法,對陳啓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因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逃亡、藏匿,4日發布通緝。
此案被檢方列為被告的5人中,除陳啓昱外,另外4人已先後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陳啓昱則在今晚被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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