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毛畯珅涉嫌性侵6名女童,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6日)宣判,認定被告確有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犯行,判決有期徒刑28年。
北院指出,毛畯珅於民國111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0日間,在其任職的培諾米達幼兒園內,對均未滿7歲之幼童6人為妨害性自主犯行。北院傳訊證人即被害人、被害人父母、幼兒園老師、專家證人即心理諮商師,及勘驗被害人父母所拍攝被害人揭露本案的對話錄影、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被告另案遭搜索扣得的兒童性影像檔案,並稽核被害人的驗傷單、心理諮商報告等卷內事證,認定被告確曾對6名幼童分別為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犯行。
北院審酌被告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的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的重要性,且明知本案被害人均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的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的性欲,對各被害人做出上述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加上各被害人造成身心創傷甚鉅,犯後態度惡劣等,就被告分別所犯各罪為整體評價,判決有期徒刑28年。
台北市政府今天也通過行政懲處,教育局時任業管副局長鄧進權自請處分通過申誡1次,承辦科長、督學、股長、輔導員等人也各處以相應的小過、申誡等處分;社會局家防中心則因督導疏失,對時任主任陳淑娟處以申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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