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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爭議的簡短分享(上)

  • 時間:2024-05-31 00:0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國會改革爭議的簡短分享(上)
日前的國會職權修法引發爭議。圖為花蓮在地青年組成團體「洄萊.啟程」5月24日在花蓮市石來運轉前廣場發起「我在花蓮、我藐視國會」抗議行動。(資料照片:中央社)

近半個月,台灣鬧得最厲害的,自然是立法院所謂的「國會改革」事件。關於整件事和要改革的法律條文如果都要詳細說的話,大概不是一兩篇短文可以講完的,何況坊間已經有所謂的懶人包。不過當中有一小部份內容,筆者倒是有些想法。

國會改革其中一項相當有爭議的部份,就是加入藐視國會和國會可以傳召包括一般市民的任何人到國會接受立委質詢和提供資料,並且對違反本法條者設下最高20萬新台幣的罰鍰。一些聲音將其比喻為如中國的獨裁國家的行為,筆者卻有不同意見。

中共政府政治逼害人民,為政治犯塞上近乎莫須有的罪名,並不是甚麼新聞;但是,說到中共愛塞給人民的罪名,有看一下中國新聞的人應該都能倒背如流,不外乎是「尋釁滋事」或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不然就塞幾條貪污罪名,倒沒聽過還要召喚甚麼人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畢竟法庭來個閉門判決,要簡單得多。但看到「藐視國會(Contempt of Congress)」這四個字,筆者倒是馬上想起另一個國家,就是美國。

美國國會傳召市民上去作證不是甚麼稀有的事,當中有不少有名的案例都在當時成為國際新聞,近年筆者最有印象的就是Meta的CEO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幾年前被召喚上去為Facebook的隱私問題作證(今年似乎還因為兒童性剝削問題又被傳召了一次)。他雖然是金字塔最頂端的資本家,但並沒有任何官職,法律上卻和一般市民無異。這樣的他被美國國會傳召了不只一次,卻沒聽見美國有人認為國會濫權或是害怕Meta這家大公司的商業機密會被洩漏。不過爭議是有的,但跟濫權完全無關;一堆對資訊科技一竅不通的年老的國會議員問出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無知問題,令阿祖當場傻眼,事後成為了網民恥笑的對象......除此之外,也沒甚麼大事件發生。

再找一下近期一點的新聞,美國前總統顧問Steve Bannon(就是Trump任內的顧問)被國會特別委員會傳召為2021年國會山莊的騷亂事件作證,Bannon拒絕作證,提供的理由是他作為總統的顧問擁有行政特權(Executive privilege),有權拒絕。國會特別委員會結果對Steve Bannon作出起訴,法庭判決認為Bannon有罪,直接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Bannon上訴了之後被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判,要他被罰款外加坐牢,可比台灣的版本要辣不少。

除了美國以外,還有英國、法國都有類似的條文。筆者倒挺肯定獨裁國家不會有這種東西,因為要借助一堆民選議員去找國民麻煩實在太沒有效率了。

那麼,筆者是不是就支持這個所謂的國會改革?倒也不是,雖然看修法描述,筆者並不認為它有部份人講得那麼如同甚麼洪水猛獸,但是資訊不透明、違反程序公義、漠視反對聲音問題等等,這些實在令人無法視而不見。

作者》沙羅双樹 香港大學生。參與反送中運動,目前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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