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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水:收教所日記─別拋棄絕望(四)

  • 時間:2022-01-31 16:3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劉水:收教所日記─別拋棄絕望(四)
作者的收教卡。收教所每間監倉門口牆壁上設有一個塑膠盒,插著囚犯學員的收教卡,值班管教點名時偶爾會核對。作者讓獲釋難友偷帶出這張卡。「寶安分局」應為「福田分局」。(劉水提供)
「絕望」本意是指極度失望。「拋棄絕望」即擺脫失望。而「別拋棄絕望」——因絕望而生絕地反抗、求自由的信心。蘇俄知名詩人曼德斯塔姆被史達林迫害而死,其夫人在回憶錄中寫道:是絕望支撐她活下去,活到史達林死亡。


2004年5月4日

我是大陸首個揭露警方毒打記者罪案的記者。 1999年在《大周刊》採訪深圳福田區福華三路煤氣管道大爆炸案,在現場警察非法禁止拍照,我與警察發生肢體衝突。另一家報社記者朋友龍洪祥,在警戒線外圍拍攝我與警察衝突場景,被追打至渾身是血、嘔吐一地,相機被踩摔壞。我急送這位朋友到福田區人民醫院,頭部和嘴巴被縫合十針。我詳細記錄這起惡性事件,刊發在《大周刊》。幾天後,我接到深圳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電話,邀我去公安局談話,我拒絕並掛斷電話。我為自己採訪真實性負法律責任,但從此卻遭受深圳警方忌恨。

警方施加壓力辭退我。這次抓捕我,是警方精心佈置的一個圈套,吳偉如扮演了線人角色。我被警察報復,這一天遲早會降臨,如同以前兩次被勞動教養、一次被收容遣送。或許早有心理準備, 反倒一下冷靜下來。自「六四」以來十多年,我從未放棄言論自由等政治權利,我要誓死捍衛憲法權利,更不能容忍、放縱警方莫須有的構陷行為。

惡行沒有底線。警方為了打壓異見者慣於不擇手段。他們制定的法律遊戲規則,並不能制約他們的惡行。

我拒絕在收教決定書上簽字。搖晃著鐵門,大聲抗議:「流氓,土匪!我要告發你們製造冤獄,政治迫害!」我要求面見所長。女警答應可以向所長通報。她轉一圈回來答覆我,所長在開會。我喊要絕食、撞鐵門以死相抗。

站在旁邊的男保安拿著決定書,匆忙跑去前面辦公樓。一會兒,一個自稱治安隊隊長的中年男警走進留置室回覆,所長出去開會了,有什麼想法可以告訴他。我將治安隊張警官誘供獲得審訊筆錄、在審訊現場刑訊逼供、吳偉如獲釋等證據告訴他。他什麼都沒講,拿過決定書轉身離開。

他們加重處罰,原本收教一年,升級為二年。只是我當時不知。

我大聲告訴隔壁的按摩師:「姑娘,你被騙簽名,這是要坐牢的。」隔壁女囚室,一直靜悄無聲,斷斷續續聽到她在抽泣。我沒想到她在女警恐嚇欺騙下,竟然輕易在收容教育決定書上簽名。

在押送收容教育所的路上,我才弄明白。原來女警將決定書上半部遮掩起來,只留出簽名位置,欺騙她說是補充詢問記錄。十多個小時,又驚又嚇,她沒仔細看,隔著鐵柵欄空隙,接過女警遞過來的筆,就糊裡糊塗地簽上名。

我趕緊做最壞打算。叫醒年輕人,跟他聊天。我分析,他會很快釋放的。於是把朋友電話告訴他,讓他把我被捕的消息轉告朋友。

午飯,保安送進兩個盒飯。我把自己的那盒也遞給小伙子。他胃口很好,狼吞虎嚥,兩盒飯吃得乾乾淨淨。我向女警要來一杯水喝下。

陽光透過手指粗的螺紋鐵柵欄,灑在留置室外間的水泥地上。

下午四時左右,我被喊出留置室。門口停放著一輛塗裝警方標誌的白色50鈴廂式囚車。陽光刺眼。我穿戴好腰帶、眼鏡和鞋子,拿回香煙。我問送去哪裡?一個陌生男警答,去了就知道了。我被他們推上警車,挾坐在駕駛廂後排。女技師丁小蘭被推上裝設鐵柵欄的後車廂。 5名陌生警察全不是昨晚抓捕、審訊的警察。我猜測是被送往看守所。

坐在副駕駛位置的中年警察,在我再三問詢下,自稱叫龔樂奇,南園派出所治安隊的。在我要求下,他逐一說明自己名字是哪三個字。我把張警官等人枉法取證、栽贓陷害、刑訊逼供、 放走吳偉如等疑點一一告訴他們。

我透過狹小的鐵柵窗回頭望。丁小蘭佝僂著身子,長髲遮蓋臉龐,坐在排椅上,身體劇烈顫抖在哭泣。我非常內疚,她被我牽連入獄,可罪在警方。囚車快到西麗鎮,我猛然望見張警官穿著便衣,駕一輛車牌號「粵OB1293」警車偽裝的民用車,在前面開路。我指給龔樂奇看。他們都沒作聲。直到囚車駛進掛著「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牌子的大院,再沒看見張警官的影子。不知道他們在玩什麼把戲。

以前,我從沒聽說過收容教育所。為何把我們送到這裡?囚車在大門內側一幢建築門廊前停住。龔樂奇從一個白色塑料袋裡,拿出我的手機、電池和香煙,轉回身體交給我,吩咐我可以打一個電話通知朋友或家人。

我趕忙裝上電池,點燃香煙盒最後一支香煙,邊撥電話邊跳下車。警察圍在四周。我將電話打給朋友張津郡,把事先想好的幾件重要事情交代清楚。幾個收教所警察、保安圍著我觀看,也未阻止。通完電話,我被帶進大廳。在一溜辦公檯前,一個女警讓我在《收容教育決定書》上簽名。我再次聲明「這是冤案,我不簽名!」我非常氣憤,開口大罵南園派出所警察「土匪!」 

送我來的 5 個警察,遠遠躲開。我站在大廳裡繼續高聲大罵,沒人理睬。從大廳後門進來一個儒雅老者,和一個文質彬彬、戴眼鏡的中年男子。他倆都穿便服,身份不明。我的罵聲似乎驚動了他們。眼鏡男子自我介紹是收教所管理科副科長,姓孫;他又伸出手介紹旁邊的老者,這是收教所所長。

所長說:「你的權利可以行使,但在這裡你要服從管理。」所長又說「五一」長假他和科長都在休假,他們是從家裡專門為我趕來的。我愈加覺得這次被捕充滿了圈套和陰謀。服管不認罪,是我幾次作為囚犯的理性經驗。活著是第一位的,絕食和撞牆都是獲得公正審判和程序正義的有效手段。我不怕死,但要死有所值。

我繼續喊叫:「我要絕食,抗議構陷、重判。」南園派出所的 5 個警察辦完移交手續,準備離開。我追到大廳門口告訴龔樂奇:「請你轉告張警官,我不會放過他的!」我要求抄寫存在手機裡的聯繫電話,獲准。旁邊的女警撕下一張接見單遞給我。抄完幾個朋友電話,我又撥打朋友張電話。剛說兩句,孫副科長阻止道:「你不是要抄號碼嗎,怎麼又打電話了?不行!」我堅持打完電話。警察要我換上囚服,我強硬拒絕。

我早已打定主意,再逼我,我就撞牆給他們看。

女警告訴我,手機要封存,「五一」長假保管室休假,等假期結束後會出具正式保管單。她在一張紙條上手寫臨時收據交給我。

集合點名了,明天再補寫3日經歷。


(待續)


劉水:異見人士,資深媒體人,自由作家。自1989年參加民運,多次入獄,先後在九家媒體任職記者、編輯和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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