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賴振昌調查「台電奇異核四仲裁案」後,今天(11日)針對經濟部2014年組建的任務型編組「核四安檢小組」及其報告提出糾正。經濟部午間則以新聞稿回應,尊重且接受監察院的調查與糾正。
經濟部說明,日本福島核災後,國內輿論對於核安疑慮加深,當時社會各界對於核四持續興建甚有疑慮。同時,2013年2月立法院朝野協商決議也要求:「核四在公民投票有結果前,不辦理追加預算,除已發包及安全檢測工作外暫停施工」。但核四確實面臨需要追加預算才能持續施工的情況,因此當年行政院才責由經濟部籌設「強化安全檢測小組」。相關紀錄在時任閣揆江宜樺2013年4月17日視察核四時,也有公開表示。
經濟部表示,當年安檢小組雖作出相關報告,但核安主管機關原能會也正式表達,此為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的「自主強化機制」,無法取代原能會的安全管制監督。因此相關檢視在法律上僅能視為正式考試前的模擬考,沒有實質法律效力。
經濟部強調,台電公司在核四封存後,與奇異公司產生的付款爭議,為主張益及公共利益,台電盤點出43項反請求賠償內容,其中在反請求涉及數位儀控系統(DCIS)項目中,目前仍有7個問題還無法解決,成為系統整合測試時程的極大變數。
經濟部表示,台電2015年的反請求項目,是本於工程師專業,對於核四工程的嚴謹自我盤點,結果確實顯示核四因大量分包採購,又經歷停建、續建、封存等長達20年紛擾,造成先天工程困難。其中未能解決的系統及設備問題,也凸顯核四重啟困難,時程也難估計的現實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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