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察官今天(2日)以違反「國會法」和「妨礙特殊公務執行」等罪名,將29名國會議員提起公訴,涵蓋朝野兩大政黨 ,其中最大反對黨自由南韓黨黨魁黃教安(Hwang Kyo-ahn)、黨鞭羅卿瑗(Na Kyung-won),以及執政的共同民主黨議員李鐘傑等人也在列。
其餘37人被處分暫緩起訴。
南韓國會去年4月底時,因為表決「公職選舉法」修正案和「關於設立高層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的法案」等被稱為「快速通道法」的司法改革法案時,朝野議員在國會殿堂大打出手,並佔據辦公室和開會會場,同時妨礙共同民主黨議員提交法案和開會,並讓國會陷入2天的對峙,因而集體遭到公訴。
南韓檢察官以違反國會法和非法扣留人員的罪名,起訴自由南韓黨黨魁黃教安和23名同黨議員,而執政的民主黨也有5議員被以攻擊罪名起訴。
檢察官表示,在這29名被告中,有18人面臨法庭審判,包括黃教安和羅卿瑗;其他11人因為犯行較輕,可能不經由庭審而予以罰款了事。
南韓將在4月15日舉行國會大選,檢察官在選前3個月起訴大批反對黨議員,引發議論。如果有議員遭到定罪,或者罰款超過500萬韓元(4,300美元),可能被取消議員資格,並在5年內禁止參選。
自由南韓黨表示,他們有24人遭到起訴,執政的共同民主黨則只有5人,這項起訴並不公平也不成比例。
檢方還對涉嫌參與共同毆打的4名共同民主黨議員提起公訴。這4名議員涉嫌4月26日毆打和傷害自由南韓黨籍議員和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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