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18日裁定「禁蒙面法」違憲,隨即引來北京政府憤怒,批評蒙面法是否違憲必須由人大常委會認定。但此一說法馬上被相關法律人士打臉。《法國國際廣播電台》(法廣)今(20)日引述多名學者看法強調,北京的說法已經違反基本法,不符合「一國兩制」,並舉香港基本法第二條以及第八條規定,強調一國兩制主要內容就是香港司法制度維持不變,當然包括香港法院原有的司法審查權。
《法廣》為文指出,對於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斥責香港高院的裁決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香港行政長官的管治能力,《法廣》認為這不是誰公然挑戰誰,而是香港高院具備不具備審查和裁決香港法案的問題。
《法廣》引用香港基本法(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同時,香港基本法第八條也規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此外,文章並引述法界人士許志永認為,禁蒙面法是否合法,爭議焦點在於誰有權解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根據基本法,香港法院有解釋權,人大常委會無解釋權。
另一位法界人士王天成也認為,基本法明確規定了香港高等法院的司法終審權,這意味着它的判決是最終的,內地任何機構、組織,包括人大常委會都不能推翻,這正是一國兩制的要求。
文章也指出,香港自回歸以來,中國人大已經5度就香港《基本法》釋法。文章指出,若北京打算第六度釋法加強控制香港司法體系,實質上等於徹底撕下一國兩制的外衣,剝奪香港人珍惜的司法獨立,恐怕遭遇的反抗很難估量,另一方面,香港正因為具有獨立司法體系而備受國際矚目,北京若如此「頂風硬幹」,也就等於徹底毀掉了香港。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