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銀行爆發理財專員私吞客戶新台幣數千萬存款的弊案,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23日)指出,此案是在金管會「銀行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防範措施」自律規範上路之前發生,會比照先前7家銀行行員涉挪用客戶款項的案件,以銀行法做裁罰。
金管會今年通過「銀行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防範措施」自律規範,並於6月14日核備,上路後給國銀6個月時間緩衝調整,預計各銀行從2021年第一季開始內部自我查核,第二季呈報給金管會。然而金管會7月底才針對7家銀行行員涉及挪用客戶資金案開罰,宣示嚴懲不貸,近期卻又爆發永豐銀理專私吞客戶數千萬元存款。
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3日出席活動時強調,金管會看重的是自律規範能否落實,將這類案件發生率降到最低,目前看來此案發生應有一段時間,且是在自律規範上路之前就有,將依照先前做法來做裁罰。他說:『(原音)我之前已經宣示很清楚了,也就是說看他事實發生的情況是在什麼時候,那如果說就我剛講的如果他發生在之前,我想我們還是會按照過去,我們最近這7個案子的標準我們會來進行裁罰。』
至於有立委要求金管會需強化銀行內部的金融紀律,若發生銀行私吞客戶積蓄,銀行端與金管會須在24小時內發布重大消息;顧立雄則回應,這必須要符合重大訊息揭露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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