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公民投票法」,外界關注目前已展開第二階段連署的廢止核四、重啟核四等公投案是否還能綁明年大選。對此,中選會官員今天(18日)表示,依據修正後的公投法,明年大選確定不會綁公投,必須等到2021年8月才會舉行公民投票。
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修正公投法,將公投與大選脫鉤,明定公投日為8月第四個星期六,自2021年起,每2年舉辦一次,錯開選舉年。
對於已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的公投案是否能綁明年大選,中選會主委李進勇17日晚間在修正通過第一時間受訪表示,按照新法,要到2021年8月才會投票。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18日受訪時則進一步指出,若公投提案在公投法修正公告施行後才成案,即適用新法,但目前已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的公投案,仍適用舊法的連署規定,不會影響原有的連署權益。由於目前展開第二階段的公投案都尚未送交連署書到中選會,且依照舊法,仍須有30天的戶政機關查對期,因此,勢必趕不上在新法公告施行前成案,也就是說,明年大選確定不會有公投案趕得及合併舉行。
此外,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中選會在資安無虞的情況下,儘速實施公投電子連署,並研議防杜虛偽連署的配套措施。對此,中選會綜合規劃處處長高美莉表示,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已建置完成,系統資安也已測試完畢,目前正在進行最後階段的環境資安測試,包括內部電腦、外部機房、外部環境等整個路徑。另外,罷免的電子連署與公投電子連署雖然介面不同,但部分功能相同,兩者是同時建置、同步測試,因此,一旦完成最終資安測試,公投電子連署與罷免電子連署將可同步上路。
至於研議防杜虛偽連署的配套措施,中選會官員指出,各國做法不同,美國是透過專業見證人制度,必須親眼見證當事人簽名連署,否則負有刑責;也有國家會將連署書拿去公證,或是受理單位親自打電話查證,但這些做法成本太高,我國也必須思考是否適合重新訂定一套新的做法。該官員強調,中選會會研究國外有哪些做法可以採納,用以加強我國既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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