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買節能家電退貨物稅的優惠措施,今天(15日)起生效,包括電冰箱、冷氣機或暖氣機、除濕機,只要是符合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的第1級或第2級的全新家電,非供銷售而且沒有退換貨,都可以申請退稅省荷包。
為了鼓勵民眾購買節能標章電器產品,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立法院上個月修法增訂「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自修法生效日起2年內,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第1、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可申請減徵稅額最高新台幣2,000元,中古機則不屬優惠範圍。
財政部提醒,申請期限為購買日次日起6個月內,優惠期間自今天(15日)開始,到2021年6月14日為止。民眾購買符合規定的節能電器,可透過線上或填具規定格式申請書,就近向任一國稅局臨櫃或以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退稅申請這樣做:http://bit.ly/2R8tVWP
★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專區:http://bit.ly/2I6aTxw
☎️國稅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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