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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海洋基本法 訂6月8日為國家海洋日

  • 時間:2019-04-25 14:1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政院通過海洋基本法 訂6月8日為國家海洋日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25日在新聞中心舉行,由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左3)主持,海委會副主委莊慶達(左起)、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文化部次長丁曉菁、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瑞敏出席。(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25日)「海洋基本法」草案,明定6月8日為國家海洋日,海委會將於1年後將提出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對海洋事務法制、海洋產業、海洋文化、海洋生態保育、海洋廢棄物及海洋人才培育提出政策方向;打造「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

行政院會25日通過「海洋基本法」草案。草案明定,為打造生態、安全、繁榮之優質海洋國家,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提升國民海洋科學知識,深化多元海洋文化,創造健康海洋環境與促進資源永續,健全海洋產業發展,推動區域及國際海洋事務合作,特制定本法。

草案重點包括,明定6月8日為國家海洋日;統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涉海權責,制定海洋空間規劃法規與協調海域使用及競合;以和平、互惠確保我國海洋權益理念;訂定海洋汙染防治對策;強化國民親海、愛海意識,以及推動普及全民海洋教育等。

根據草案,海委會將在1年後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就海洋事務法制、海洋產業、海洋文化、海洋生態保育、海洋廢棄物及海洋人才培育提出政策方向。海委會副主委莊慶達說:『(原音)草案通過後1年內要完成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所以我們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裡面會邀請國內相關學者專家,針對我們所講的幾個願景,海域的安全是我們第一個要維繫,第二個就是經濟繁榮,第三個是生態永續。整個政策目標除了海域安全、海域執法、海洋產業發展、海洋環境保護,當然希望藉由立法深耕海洋文化,提升海洋科研。』

莊慶達表示,海洋廢棄物是今年的重點,海洋基本法第8條也提到海委會需訂定海洋汙染防治對策,海委會已經成立海洋保育艦隊,全面執行清理海洋廢棄物,未來也會制訂海洋生物保育相關法規,以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永續保育海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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