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初評列出台灣防制洗錢仍待改進之處。其中關於境外犯罪所得的部分,APG評鑑團認為台灣在外匯和部分環境犯罪相關考慮有落差,特別是來自中國的犯罪所得。對此,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20日)表示,高檢署9月時掃蕩地下匯兌頗有成果,明年1月會再次補充相關資料,說服APG評鑑團。
APG初評結果日前揭曉,初評報告提到台灣在跨境現金流動,特別是中國的犯罪所得的風險評估不足。
政府出版的國家洗錢與資恐評估報告指出,犯罪所得流出前5大境外地點是中國、香港、澳門、馬來西亞、菲律賓和印尼;犯罪所得可能流入的前5大來源地是中國、香港、澳門、越南和菲律賓;顯示中國確實是境外洗錢的高風險區。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次長陳明堂20日受訪時表示,為了防制境外洗錢,高檢署9月時已經查緝2波地下匯兌,具體回應國際對防制洗錢的關切。
陳明堂指出,APG評鑑是以11月16日做為臨界點,政府1月時會再提出報告給評鑑團,說明或補充初評報告所列的缺失。他表示,相關單位會將9月的掃蕩案例補提給評鑑團,且高檢署未來也會加強查緝地下通匯。陳明堂說:『(原音)刑事局在評鑑會議也說明幾個case,給他們了解,這些資料都還要後補給他,成果給他,也許我們寫得比較籠統,把他分析出來,至於說將來當然是要繼續查緝,將來目標也是加強查緝。』
高檢署9月共查獲24件地下通匯案件,涉案人數76人,法院裁定羈押15人,查扣及凍結犯罪所得約新台幣2億1667萬多元、人民幣3234萬多元、港幣783萬多元;另外還有股票、建物和土地等。查獲的匯兌總額約321億2443萬多元以上,匯兌地點以中國廈門和廣東、香港、澳門、泰國、菲律賓、柬埔寨、越南、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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