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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低薪勞工」的定義,勞動部長何佩珊今天(17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時指出,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低薪勞工指的是薪水低於薪資中位數乘上三分之二的受薪勞工,以台灣來說,將是新台幣3萬1000元。#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17日召開第二次會議,由於第一次會議結論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