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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法」今年上路屆滿20周年,台灣勞工陣線今天(20日)指出,目前失業認定是勞工首次失業後到公立就服機構登記,且14天內找不到工作,才可領失業給付,但14天的等待期對有救急需求的失業勞工來說太長,且多數OECD國家的等待期都是7天,建議勞動部縮短請領失業給付的等待期。#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